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山东煤矿安监局决定自2016年5月至9月组织举办20期《规程》宣贯培训暨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煤矿安全管理干部3650人,现已开展5期培训,培训学员900余人。本次宣贯培训有八个显著特点: 一是部署早,新《规程》2月25日公布后,山东煤矿安监局于3月份开始筹划准备宣贯培训,4月份行文调查摸底,5月1日正式启动。二是方案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按照规程章节及修改变动情况, 科学合理制定详细、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三是覆盖广,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培训需求,确定了煤矿矿级干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以及区队“三大员”做为此次宣贯重点对象。为确保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日常工作与培训有机结合,集中全省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煤矿矿长举办了两期短期高层宣贯培训班。四是师资强,每期邀请《规程》修订总编写组负责人及部分编写人员、审稿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和讲解,保证了培训宣贯的效果和档次。五是内容全,按照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安全同等重要的要求,针对山东煤矿安全实际,宣贯培训增加了煤矿职业卫生相关知识,丰富了宣贯内容。六是要求严,培训结束学员全部要参加闭卷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要求者,必须重学补考。同时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在10月1日前对照新规程要求,完善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不符合新规程要求的设施、设备、工艺等,必须完成整改。七是氛围浓,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亲自备课讲课,并对全体煤矿安全监察员进行了新规程解读,带动煤矿安全监察员先学、先懂、先会,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八是效果好,所有参加宣贯培训的学员普遍一致反映,本次宣贯及时, 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结合案例,讲解细致,收获较大,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