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总量大、能源禀赋差,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长,环境保护和能源保障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作为主体能源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已经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截至2015年底,江苏煤电机组装机容量已达7200万千瓦左右,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迫在眉睫。为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江苏主动作为,全面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
节能减排改造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江苏省共有50台2787万千瓦机组先后实施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规模位居全国首位,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下降,清洁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统计,2015年全省煤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9.88万吨和43.56万吨,比2014年分别减少11.22万吨和4.286万吨;总量占全社会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5.77%和40.80%,比2014年分别下降9.64和6.03个百分点。
截至2015年底,通过小火电机组关停和现役机组通流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集中供热改造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应用,全省煤电机组每千瓦时平均供电煤耗为301克,比2014年下降5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克。按照2015年度全省煤电上网电量3211亿千瓦时测算,年节约标准煤160万吨。
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在提升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发展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和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初步统计,2014~2015年,江苏全省累计投入110亿元用于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其中节能改造40.2亿元、环保改造69.7亿元,预计到2017年底,全省将继续投入140亿元左右用于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
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2014年,国家出台节能减排改造行动计划后,江苏就已开始行动,将全省所有煤电机组按照直接关停、直接改造、先改后关、不改不关等4大类,分别处置、整体推进改造工作。同时,率先提出“扩面提速”的总体部署。
强化政府统筹指导作用,形成以发改、环保部门总体指导、协调监督,经信、财政、统计以及电力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全省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年度改造计划等10多个配套指导性文件,协助和督促地方政府和煤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 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既未提出改造或关停计划的煤电机组开展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落实改造或关停计划,确保升级改造工作没有遗漏、没有死角。同时,积极落实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机组的电价补贴1分钱和机组利用小时数增加200小时的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实施节能环保改造。
按照国家“提速扩围”新要求,江苏省及时调整思路,制定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进一步明确,到2016年底,所有百万煤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1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的80%(容量占比)达到超低排放;到2017年底,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全部达到重点地区排放限值。
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必有可为。江苏将积极推动煤电升级改造与电力行业结构调整双向优化,坚持煤电机组改造与新建一体要求、存量与增量同步优化,推动改造工作与煤炭总量控制、煤电布局调整、电力体制改革等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的有机贯通、联动落实,提高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着力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