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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钢过剩格局不会变 市场利好不影响去产能

日期:2016-07-15    来源:中国煤炭网

国际煤炭网

2016
07/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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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钢去产能 过剩产能 煤炭去产能

国家发改委7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发言并介绍了上半年煤钢去产能取得的结果以及回应去产能热点问题。

去产能成果

前5个月,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1.4%,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产量同比下降8.4%,加上库存、需求、预期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7月初,钢铁协会监测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为67.83点,比年初上涨11点;秦皇岛港5500大卡市场煤价每吨400元,每吨比年初回升30元。钢铁、煤炭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提升,货款回收有所好转,市场预期有所改善。

其中,上半年二产用电总体仍较低迷,用电同比仅增长0.5%,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用电降幅较大。

6月份火电在发电装机同比增长约9%(8400万千瓦)的情况下,发电量仅增长1.3%;上半年全国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9%,折合节约标准煤约324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0.85亿吨。

市场上出现的积极变化会不会反过来影响地方去产能的积极性?

钢材、煤炭价格不同程度回升,有利于钢铁煤炭企业扭亏增盈,当然这种变化与积极推进去产能工作是分不开的。但同时,也确实会对一些地方和企业去产能的决心产生影响,已经减产、停产的企业也有意复产,增加了化解过剩产能的难度。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将长期保持中高速水平,钢材消费会在峰值平台区持续较长时间,钢铁总供给过剩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钢材价格持续上涨态势缺乏足够支撑;煤炭由于清洁能源替代等因素,需求增长空间有限。可以判断,倒逼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短期内不会因价格一时涨跌而出现根本性变化。

各相关方面要排除干扰,保持清醒认识和战略定力,着眼全局和长远,进一步坚定决心,毫不动摇地坚决推进化解过剩产能的进程。下一步,国家有关方面还将继续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

今年去产能的目标如期完成的把握有多大?怎样去全力的保障?

国发2016年6号、7号文件已经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的任务目标,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的要求,今年、明年、后年应完成大部分任务。从各地和中央企业确定的进度安排看,2016年压减粗钢产能要完成45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要达到2.5亿吨以上。

国务院领导多次明确指出,今年钢铁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各省区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年底要一一盘点交账。没有完成全年任务的,都将被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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