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西省晋城市中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阳泉煤监分局及时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李小鹏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深入贯彻落实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监察区域较大以上煤矿伤亡事故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各监察小组按划片区域立即联系煤矿监管部门,要求吸取中村煤矿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同时加强盯守和巡查工作,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结合监察执法要求,全面落实7月份监察计划,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的工作要求,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
三是加大对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学习,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煤矿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