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黑龙江煤监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黑龙江煤监局将深化责任监察工作,牢固树立“每次监察执法都是责任监察”的理念,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系统不完善、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2016年,黑龙江省煤矿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大幅下降,创下有事故统计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但纵观该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煤炭企业经营状况、非法违法生产态势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转变;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仍然存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一优三减”工作不到位;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在“知行合一”、监察执法能力、从严执法、法律意识上还存在差距。
面对诸多的困难和问题,2017年,黑龙江煤监局以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深化责任监察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并建立了一系列保障工作体系。对全体监察人员,该局提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化责任监察,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做实技术监察,进一步增强风险预控能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注矿工健康,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强化技术支撑和安全基础,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安全准入,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为监察执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和精气神等11项措施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值得关注的是,该局要求广大监察人员将责任监察贯穿于每次监察执法中,切实将工作方式由现场查隐患为主转变为查隐患和查责任落实并重,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实施责任追究,严厉问责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事故的责任人。同时,建立约谈、移送、移交机制,进一步发挥副总工程师以上安全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档案的作用,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