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炭工业局消息,根据新疆全区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调度统计汇总,1-4月新疆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5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约7.92%。
根据新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21号)要求,2017年新疆煤炭行业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
该局称,根据各有关地(州、市)煤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情况,新疆煤炭工业局制定了《自治区2017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分解表》,将2017年120亿投资任务按剩余未完成投资额比例分解到各有关地(州、市)。截至5月10日各地(州、市)上报落实投资计划99.75亿元,目前尚有20.25亿投资未落实。
新疆煤炭工业局要求,各地(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自治区直接安全监管的煤炭企业应对已开工建设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如有项目明确不进行建设,请将其调整出2017年投资计划项目名单,严格按停建项目进行管理,不得“开而不建,半停半建”,随意停工或恢复施工,同时相应调整本地(州、市)投资任务计划,保证足额完成2017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煤矿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已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煤矿建设项目安排方案的煤矿企业应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落实投资,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