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云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覆盖全省所有煤矿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方案,大检查从本月起持续到10月末,分动员部署、自检自改,深入检查、严格执法,深化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完成对全省各类煤矿的“全覆盖”。同时,在深入分析全省煤矿灾害情况、安全管理现状以及近年来事故类别、事故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分解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表》等10个表格,把不同类型煤矿大检查和督查的范围、时限、要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细化对煤矿企业层面8个大项、30个分项、57个小项的检查内容并逐一明确检查和处罚标准,细化对政府及部门层面8个大项、27个分项、47个小项的检查内容,实施全方位“对标对表”检查。
大检查期间,云南煤监局将集中开展“五个一批”活动、推进“五个结合”措施,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执法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巡查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监察执法计划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煤矿安全规程》实施专项监察、建设项目专项监察等6项专项监察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超层越界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相结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煤矿、被处罚问责的企业和个人等情况,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加强警示教育和执法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