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收入农牧户发放冬季取暖用煤补贴的“暖心煤”工程自2013年实施以来,截止到去年,包头市共发放补贴资金近3亿元,55万余户次低收入农牧民家庭受益。自2013年开始,根据自治区政策要求,包头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冬季用煤补贴发放工作。以每户每年600元的标准,分年度制定《包头市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方案结合包头市实际情况,确定包头市低收入农牧户用煤补贴发放范围为截止上年度农牧区常住在籍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和残疾人户。同时,考虑到包头市达茂旗、固阳县、石拐区处于山北高寒地区,给予上述地区常住在籍农牧户实行全覆盖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各地区在户数核定和发放中都实行村务公开,公开标准、程序和结果,做到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做到应发尽发,事前有方案,事中、事后有监督。“暖心煤”工程实施五年来,切实解决了低收入农牧民生活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