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组织的2018年清洁能源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会议上,该市最终被确定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成为3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之一。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评审工作从2017年启动。2018年初,该市编制了《濮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国家财政部确定的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支持政策。该市成功申报以后,未来三年国家财政每年将向试点城市拨付专项资金5亿元,三年共计15亿元,市、县(区)财政同步配套10.13亿元用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在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下,全市将有77亿元的社会资金和8亿元的个人投资参与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濮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未来三年,该市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既保蓝天白云、又保百姓温暖”的工作理念,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发挥濮阳能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多能互补,从热源侧和用户侧双向发力,统筹结合“乡村振兴”、黄河滩区迁建、“百城提质”、农村危房改造等重大专项工程,建立清洁取暖生产和消费体系,发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市规划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6677.7万平方米,其中涉及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分散用户37.6万户,滩区迁建安置区2.91万户;市城区和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91.1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20.7万平米,建设5万平米超低能耗示范建筑,完成“气化濮阳”、燃气管道村村通、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市城区、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居民冬季取暖散煤全替代。三年示范期后,冬季取暖将不再成为影响濮阳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清洁取暖工程是濮阳市未来三年的重要民生工程。近期,市政府即将建立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奖惩机制,严格督导考核,同时聘请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从技术服务、建设模式、考核验收三个方面提供技术咨询,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