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撤消攸县黄丰桥镇宝宁村牛形煤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通知
株安煤发〔2018〕81号
攸县煤炭产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撤消攸县黄丰桥镇宝宁村牛形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请示》(攸煤生技〔2018〕37号)已收悉,根据《湖南省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湘煤基管〔2017〕38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安煤发〔2017〕91号)第三大点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在株洲市安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按照监管权限,请你单位依法责令攸县黄丰桥镇宝宁村牛形煤矿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在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督促煤矿重新申报。指导该煤矿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落实,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考核定级。
三、加强煤矿动态监管。每年对煤矿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煤矿,应向考核定级部门建议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