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许昌市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力争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26%左右,控制在1154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44万吨以内,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耗控制在510万吨以内,煤炭消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电煤消费占比达到45%以上。
为推进许昌市煤炭消费减量工作,《通知》明确七大主要任务。一是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二是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三是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四是提高商品煤质量;五是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六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七是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