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全市煤矿复产24座,产能4910万吨/年;审查签字待复产5座,产能570万吨/年;现场验收10座,产能1405万吨/年;批复整顿方案21座,产能1800万吨/年。
节前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停产停建及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市煤矿二月份安全生产例会上对节后复产复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节后专门发明电督促各县(市、区)及煤炭主体企业加快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复产复建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晋安办发〔2019〕10号),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在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
节后复产复建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要求,将市级监管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下放至办矿主体企业,进一步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符合条件的煤矿第一时间恢复生产。
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中,优先对一级标准化矿井、特级安全高效矿井、A类监管矿井进行验收,确保先进产能及早发挥效能。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动态掌握全市煤矿复产复建情况。
2月12日,市局成立9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局和主体企业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县(市、区)、煤炭主体企业按序、高效、保质开展复产复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