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和卖家都需要时间来调整和遵守这些政策。”该通知显示。由于一些进口国家有类似的政策专门用于采购政府货物,因此需要时间进行谈判。印尼贸易部表示,这是该规定第三次延期。该法规于2017年10月份首次公布,2018年8月份生效,但此前曾推迟至今年2月1日。
有市场消息表示,今年2月1日开始实行新规最初的一个月内,并未对国内保险公司的出口商实行处罚。“出口商仍对于新规和监管文件有许多疑虑。”印尼煤炭矿业协会执行董事亨德拉•西纳迪尔(Hendra Sinadia)表示。他表示,新规仍然有效,只是将试行日期延长至5月1日。
“一些小型保险公司在收取高额保险费用。”一新加坡贸易商表示。
到目前为止,印尼新规对动力煤出口和价格的影响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