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煤矿安全监察局8月5日发文,要求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检查部门和煤矿企业立即开展
冲击地压防止工作的的专项监督检查,并于8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通知》表示,冲击地压是山东省煤矿的头号灾害,防治冲击地压事故是山东省煤矿
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山东煤监局指出,山东省个别煤矿冲击地压矿井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流于形式,存在冲击危险性监(检)测不准、隐蔽工程造假、防冲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缺失,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存在很大差距的问题。
在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方面,部分煤矿建立的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还存在问题。有的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有的制度针对性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看不懂;有的管理制度前后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有的制度缺少必要的内容,如《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没有冲击地压各类设计、 防冲规划 (计划) 、安全措施、冲击危险性评价等编制、审批的流程、主要内容和责任人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采用突击检查、实地抽查、现场验证等方式,立即组织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查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是否按规定鉴定;二查危险性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本矿实际;三查冲击地压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四查与冲击地压相关的各工种,是否制定能够指导现场实际的操作规程;五查冲击地压隐蔽工程(主要包括各类钻孔的深度、位置、数量)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严格有效的验收、考核、监督;六查冲击地压监测系统(重点查传感器安装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完备、是否能反映真实情况;七查培训,是否进行了冲击地压各工种、全员培训;八查系统数据分析能力,是否有能力诊断动力现象,并有效指导冲击地压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