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15号煤层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晋能源审批发[2019]34号
长治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长治市能源局关于长治
红兴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下组煤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长能源局煤字〔2019〕12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是单独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5年9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5〕808号文批准延深开采15号煤层,2017年9月1日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4个月。目前该项目建设工期将至,受政策性停工、施工难度大等因素影响,还剩余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建成。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同意你局意见,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15号煤层项目建设工期可延长13个月,至2020年10月26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