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指导推动。根据国家政策授权,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的基础上,经省委同意,省政府制定了《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以省政府令发布实施。
《办法》共8章、4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办国办《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立足我省实际,确定了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及监督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煤层气矿业权出让制度、调查勘查行为、煤层气开采活动、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作了规范。
《办法》的出台,对我省提高能源领域治理能力,规范煤层气勘查开采行为,促进煤层气增储上产,加快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