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为期5天的定点督察。
8月15日,省级VOCs巡查走航车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到苯浓度严重超标。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8月24日至8月28日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五天的定点督察。
这次督察将采取见面沟通、查阅资料、现场督察、剖析原因、倒查责任、约见约谈、报告反馈、督办落实的方式,对山焦集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运行情况,VOCs超标排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世红代表示,对于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有错必改,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全盘接受,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格销号清零,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打造绿色焦化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