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告称,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包括四部分: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相关要求、解决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相关要求、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要求。一是规范规划环评管理,提出了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修编规划情形、跟踪评价、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环评管理,聚焦煤炭资源开发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提出覆盖施工到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要求。三是统筹解决好行业突出问题,提出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强化违法项目环评手续完善,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的要求。四是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依法加强监管,规范竣工环保验收,定期开展后评价,落实跟踪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环评、施工期环境监管、后评价的衔接。
生态环境部强调,在解决行业突出问题部分的内容中,具体明确了“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办理环评手续的要求,提出了因生产能力核定导致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项目的环评要求。针对现阶段煤炭行业大量产能变化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的情况,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提出了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