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山西又有两家煤矿被处罚。涉事两家煤矿一个是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河煤矿的煤矿,一个是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两家煤矿都存在安全问题被当地煤炭监管部门处罚。
处罚决定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煤监办〔2019〕70号),现对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河煤矿的煤矿安全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
2020年10月26日
处罚决定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煤监办〔2019〕70号),现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煤矿安全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