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2020年12月24日,山东省能源局、发改委、煤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制定了未来5年山东省工作目标:
到2021 年,省属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大型煤矿、高瓦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分别控制在16人和9人以内。建成一批省级示范矿井,争创国家首批示范矿井。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65% 以上。
到2022年,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个以上,超过全国规划目标的1/10。矿井主通风、主排水、供电、压风等主要生产系统实现无人值守。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
到2025年,全省煤矿完成智能化改造。井上下截割、移架、推溜、转运、供液、洗选等重点岗位基本实现机器人作业。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形成较为完善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以上。
《意见》还表示山东省将加快推进系统智能化建设。坚持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直、远程控制、故障诊断等常态化运行,掘进工作面实现远程控制等功能,具备条件的推广使用TBM盾构机、掘锚一体机、全岩制等功能,具备条件的推广使用TBM盾构机、掘锚一体机、全岩掘进机等先进掘进装备。加快供电、通风、主辅运输、安全监测、快建设智能化生产、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快建设智能化生产、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平台,实现煤矿产运销业务协同、决策管控等智能化应用。
《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