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防控办法》要求,结合各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上报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发布了山东省煤矿2021年一季度重大风险分析研判结果预警,要求煤矿(企业)和监管监察部门认真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此次山东对全省100处生产建设煤矿重大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共辨识重大风险1400项,其中煤尘风险 305项、冲击地压风险173项、瓦斯风险82项、水灾风险96项、火灾风险257项、机电运输风险400项、其他风险87项。
针对这些重大风险,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要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煤矿(企业)要持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深查细纠,不留漏洞,狠抓问题整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好全面监管监察、异地全覆盖检查和驻点检查,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在大排查大整治中要着力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化重大风险辨识和管控。煤矿(企业)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对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辨识要深入要全面,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要精准要严细,要明确管控责任人员,落实资金保障。要及时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补充完善管控措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完善“一矿一册”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和“一矿一策”监管监察执法方案,对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现重大隐患零容忍。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结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管控责任体系,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向全员全岗位延伸,做到人人知风险、全员控风险,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无缝隙管控,严防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演变为重大隐患或事故,坚决做到重大隐患和事故“零容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对任何违反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弄虚作假,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出现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给予顶格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