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就对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了约谈。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局长赵学隆、副局长李文清、监察三室主任马龙,汇能公司副总经理、安监部长及其所属10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会议重点通报了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对汇能公司所属尔林兔煤矿、城塔煤矿、羊市塔一矿、宝平湾煤矿和富民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时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听取了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煤矿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通过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暴露出汇能公司及其所属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工作不严不实,认识高度不够。煤矿以一般安全隐患排查和例行安全检查代替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后,监管监察部门查出的问题依然较多,形成的隐患清单和整改报告质量不高。二是部分煤矿井下综采设备及液压支架陈旧,连续多年井下工作未升井大修,无轨胶轮车更新换代滞后,不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化矿山建设推进缓慢,安全投入不到位。三是所属煤矿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情况,队伍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四是所属煤矿守法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会议强调,一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提出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有了新期待,安全生产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对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特别是新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入刑门槛进一步降低,追责力度空前,汇能公司及其所属煤矿要树立“零死亡”目标,以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抓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二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公司及其所属煤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适应新时代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矿、按标准办矿的意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投入、配齐配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强化管控措施,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