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公布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翠屏山煤矿等两家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
龙岩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和《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闽煤安监监察〔2020〕24号)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翠屏山煤矿等2处煤矿(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第三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序号 | 煤矿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翠屏山煤矿 | |
2 | 龙岩市晟宇煤矿有限公司东水坑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