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第三监察组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反馈交流等方式,赴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和大柴旦行委,实地检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铅锌矿、都兰金辉矿业有限公司五龙沟金矿和青海黄河矿业有限公司镍钴矿等企业,重点监察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有关工作部署、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汛期防范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监察组提出要求。一是按照省级督办、属地落实的原则,对监察发现的各类隐患,坚持立行立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安全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紧盯尾矿库调洪演算、排洪系统检测,紧盯小型矿山的防排水,重点防范局部“点暴雨”,防止地表水瞬间涌入井下,紧盯长期停产的复产矿山,重点检查提升系统的检测检验和井下空区的充填、封堵,扎实做好防汛检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等工作,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持续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外包工程、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专项整治,严格“六严禁、三严格”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快单班入井超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等安全技术会诊工作进度,依法落实无主库和长期停用库的闭库销号责任,逐矿(库)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五是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科学研判金属价格高位运行、汛期、地震等安全风险,深入剖析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分类制定事故多发频发地区、企业和类型的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