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告知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等4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的函
闽煤安监函〔2021〕50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龙岩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三明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依法审查并研究,决定对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龙岩永定东中煤矿有限公司东中煤矿等2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文曲联办煤矿、漳平市箭竹坪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箭竹坪煤矿等2家煤矿予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专此函告。
附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情况汇总表
2.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附件2
福建省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