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在鄂尔多斯市举行的落实国家煤炭增产保供任务中长期合同签订仪式上,鄂尔多斯市40家煤炭企业与对口保供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等18个省区市,63家煤炭企业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6个区内盟市分别签订了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15家煤炭企业与我市5个旗区分别签订了冬季取暖用煤保供协议。
鄂尔多斯副市长刘凤云要求全市各大煤炭企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积极落实增产保供、协议保供、应急保供、安全保供各项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产尽产、能产多产,确保经济发展不受限,人民群众过暖冬,努力为全国能源安全作出鄂尔多斯贡献。
此次合同签订仪式共签订7706万吨的煤炭保供任务,其中,国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承担18个省区市5300万吨保供任务,实际签订合同量5364万吨;区内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6个盟市1565万吨煤炭保供任务由鄂尔多斯市承担,鄂尔多斯市内相关旗区777万吨的冬季供暖用煤也已经全部落实到位。
9月份以来,鄂尔多斯市累计补签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突破1亿吨,其中70%保障了区外各省区。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全市正常生产煤矿229座,日均产量超220万吨。
此次煤炭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会的举办,是完成好18个省区市发电供热煤炭保供任务的重要一环,将对缓解全国煤炭供需矛盾、稳定煤炭价格、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民众安全温暖过冬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