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825号(资源环境类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矿安综函﹝2021﹞178号
洪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治理地下煤层自燃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防灭火工作是煤矿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煤层自燃区域分布广泛,受煤田火灾影响较为严重,煤层自燃危害巨大,不仅直接影响矿井采掘接续、威胁安全生产,还会导致煤炭资源的严重浪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大力推进煤矿防灭火技术课题研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煤矿火灾治理工作。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开展课题攻关
为有效支撑煤矿灾害事故预警防控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发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技术水平的提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科技部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中,设立了“煤矿典型动力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技术研究”“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研究”“煤矿深部开采煤岩动力灾害防控技术研究”“煤矿热动力灾害防控技术与装备”“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动态智能探测技术研究”“煤矿井下瓦斯防治无人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研发项目,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煤矿灾害事故预警和灾害防控能力的提升。
“十四五”期间,针对地下煤层自燃治理领域导致的生态破坏、次生灾害等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撑的短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积极推进煤层自燃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研究探索煤层自燃规律,采取科学预防措施,有效防治煤矿火灾。
二、关于出台国家级治理规划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和有关方面,认真吸收委员提出的从国家层面开展课题攻关、出台国家级治理规划、加大国家投入和健全政策体系的建议,加强研究论证和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切实保护好优质煤炭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关于加大国家投入
2005年以来,国家每年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30亿,主要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以来,支持了大批煤矿改造完善防灭火系统,并建设了一批防灭火示范工程项目。一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加大煤层自燃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和资金投入力度。
四、关于健全政策体系
当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在研究编制《煤矿防灭火细则》,确立“预防为主、早期预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煤矿防灭火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吸收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国家煤层自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政策制定和治理措施落实,健全、完善、优化煤层自燃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整治煤层自燃,切实保护好优质煤炭资源和生态环境。
您提出的从国家层面开展课题攻关、出台国家级治理规划、加大国家投入、健全政策体系等建议,对于防范和治理煤层自燃灾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矿山安监局法规科技司,010-6446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