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4月22日印发《山西省应急保障其他省份电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任务内容如下:
从5月份起至12月底,各市地方主体煤炭企业和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保障:7个省份共计4120万吨,机动保障650万吨,合计4770万吨应急保障电煤供应任务。
其中:广东1850万吨、辽宁300万吨、江苏420万吨、浙江550万吨、海南200万吨、广西300万吨、福建500万吨。
日期:2022-04-25 来源:煤炭视界
山西省4月22日印发《山西省应急保障其他省份电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任务内容如下:
从5月份起至12月底,各市地方主体煤炭企业和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保障:7个省份共计4120万吨,机动保障650万吨,合计4770万吨应急保障电煤供应任务。
其中:广东1850万吨、辽宁300万吨、江苏420万吨、浙江550万吨、海南200万吨、广西300万吨、福建5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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