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全省煤矿发生瓦斯、一氧化碳、主要通风机停运等超限报警77矿次,同比增加35矿次,同比增长83.3%。
该厅指出,超限事故同比涨幅较大且部分煤矿发生高频率、高浓度、高时长超限事故,给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已成为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为此,四川省应急厅要求,各市(州)要立即开展超限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要强化瓦斯灾害综合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零超限”目标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灾害治理安全投入,建立瓦斯灾害治理责任体系,形成有效的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格局。
要加强一氧化碳源头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规范井下放炮作业、强化钻孔施工安全管控、严格井下动火管理,要督促煤矿全面对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认真分析超限原因,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避免同类情况重复发生。
要强化供电系统安全保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未实现“两回路”供电线路、未同时实现热备电保障、供电电源容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由煤矿企业承担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关供电单位配合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前,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论证,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