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2〕86号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请求审批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黔能源呈〔202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快培育和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全面推行规模化、智能化开采,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持续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我省煤炭资源的供给和保障能力,坚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将《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你们要抓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方案,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和调整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