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日22日,欧洲议会以450票赞成、115票反对和55票弃权通过了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的“一读”文本,这是针对去年7月欧盟委员会公布的“立法草案”的正式修正意见,欧盟碳关税立法取得重要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俄乌局势引发全球天然气价格暴涨的背景下,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和荷兰都计划快速重启燃煤电厂。而煤电则是碳排放最高的发电方式,其产生的温室气体约为天然气发电的2倍。
CBAM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适用,过渡期至2026年底,碳关税从2027年起征,相比欧委会版的立法草案延迟了一年。
除了钢铁、炼油厂、水泥、有机基本化学品和肥料外,欧洲议会议员提出要进一步扩大CBAM范围,包括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为确保顺利实施,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应接受委员会对其技术特性的评估。
该法案还提出将“间接排放”,即来自制造商使用的电力的排放纳入CBAM范围,以更好地反映欧洲工业的二氧化碳成本。
为避免双重保护,欧洲议会议员表示,到2032年逐步取消欧盟产业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下获得的免费配额,比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早3年。具体来看,到2027年,这些行业的免费配额降至93%,2028年降至84%,2029年降至69%,2030年降至50%,2031年降至25%,2032年降至0。
欧洲议会表示,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委员会应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评估欧盟ETS和CBAM对欧盟生产CBAM涵盖并在欧盟以外出口的产品、全球排放的发展以及出口减损对世贸组织兼容性的影响。
另外,该方案还提出要在欧盟层面设立一个统一的碳关税执行机构,而非下放到各成员国。
欧洲议会议员提出出售CBAM证书产生的收入进入欧盟预算,将碳关税的部分收入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他们提议,欧盟必须提供财政支持,至少相当于出售CBAM证书所产生的收入的财政价值,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努力实现制造业脱碳。这种支持将有助于实现欧盟的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如《巴黎协定》。
欧洲议会强调,CBAM和欧盟ETS之间的一致性对于尊重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至关重要,CBAM不得被滥用为加强保护主义的工具。
CBAM本质上是对特定进口产品征收的碳税,意在保护欧盟境内的气候行动,避免欧洲企业将生产外包给排放目标较低的国家所造成的“碳泄漏”(carbon leakage)。
投票后,该法案报告员穆罕默德·查希姆(Mohammed Chahim)说,今天是欧盟气候立法的历史性日子,欧盟将拥有一个工具来激励我们的全球贸易伙伴使其制造业脱碳。
去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提出碳关税“立法草案”,同时提交给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进行审议。
今年5月17日,环境、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在“欧委会版本”基础上发布了新的CBAM意见稿,内容包括增加行业管辖范围、缩短政策过渡期、将CBAM资金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低碳转型,以及排放类型设定为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碳排放等。
6月初,ENVI这一版本意见稿被退回修改,但保留了将CBAM适用范围扩大、加入间接排放等建议条款。
欧洲议会表示,之后将就该法案内容与成员国进行谈判。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立法。
CBAM是“2030年适合55人的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这是欧盟根据《欧洲气候法》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减少55%的计划。目前,全球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约有27%来自国际贸易商品。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欧盟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欧盟贸易总值为2.2万亿元,增长7%,占13.7%。其中,对欧盟出口1.45万亿元,增长17.4%;自欧盟进口7565.8亿元,下降8.5%;对欧盟贸易顺差6908.1亿元,扩大70.2%。
中国出口欧盟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品及化学品。2021年中国对欧盟的出口额4720亿欧元,同比增长37%,占中国出口总额15%,占欧盟进口总额25%。
新CBAM法案文本起征点延迟,但行业范围增加了有机化工、塑料和氢,且将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的排放)纳入征税范围,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或进一步扩大。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淑翠表示,欧盟碳关税将降低中国相关产品贸易竞争力,对相关行业出口造成冲击,以及倒逼中国加速实现能源转型,尽快完善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
由中国能源基金会发起的绿色创新发展中心(iGDP)在《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展与前瞻》报告中表示,CBAM不会是唯一的绿色贸易门槛,需要认识到,将环境保护要求嵌入到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活动中正在成为全球趋势,这是中国企业发展、地方政府政策制定中不能忽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