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综合督导组对山西省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人员窒息等事故教训,根据第50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山西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自11月24日起至12月底结束,同时,省消防救援总队还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党委政府督导巡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其中,煤矿方面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如下:
煤矿。一是紧盯保供煤矿、技改矿、停产整顿矿,严惩超层越界,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不按设计施工、假整合、假技改、假整顿、以包代管、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是聚焦瓦斯灾害治理,落实瓦斯防治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以及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情况,推动瓦斯频繁超限、高值超限的矿井落实地面或区域抽采措施,推动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瓦斯的 23 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 56 个工作面开采保护层。
三是聚焦老空水害防治重点,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三区四线管理”“三专两探一撤”等防控措施情况。
四是聚焦顶板管理,制定落实遇特殊地质单元、过地质构造带等环节各项安全措施情况。
五是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责任、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井下职工全员自救器使用培训考核)、安全培训制度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自查自考情况。
六是针对电气设备检修,电焊等特殊工种管理,落实电气设备失爆、皮带磨损、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防范措施情况;禁止使用非阻燃风筒、皮带、电缆和过期变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情况。
七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双报告和挂牌督办情况。
八是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煤矿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对高风险煤矿、待关闭煤矿、停产停工整顿(整改)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落实驻矿盯守、巡查等措施情况。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