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被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罚款260万元后,2月8日,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又领罚单。吕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了两次处罚。
据信用中国(山西吕梁)披露消息,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认定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数量不足、特殊作业监护人未持证上岗、安全设备相关装置不合规、安全警示标志缺失、脱硫脱硝和VOCs改造有风险评估报告但无安全设施设计等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分两次对其分别处以人民币41万元、2.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一家集采煤、选煤、炼焦、发电、镁合金及化工产品加工、运输为一体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在2022山西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中,位列第3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