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油气勘查实施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19〕861号)等有关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北区块(凤台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审查通过的方案及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李欣宇1863546898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油气处
电子邮箱:sxsgttyqc@163.com
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北区块(凤台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版.pdf
《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北区块(凤台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pdf
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版.pdf
《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pdf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