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9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省煤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以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为重点的执法检查的通知》(黑煤管发〔2023〕60号)和《关于开展劳动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黑煤管发〔2023〕89号),结合矿山安全综合整治,自4月25日以来,第一督查组深入双鸭山地区开展“五一”劳动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2处国有重点煤矿和2处地方重点县(区)所属煤矿进行抽查检查,责令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督查组指出,各级煤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零死亡”目标不动摇,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安全综合整治重要工作部署。要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紧盯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全面对标对表井工煤矿13方面、465项内容,露天煤矿16方面、326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两个清单”,加强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切实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督查组强调,各产煤市、县(区)煤管部门和煤矿上级公司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用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