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快煤层气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印发实施《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操作指引》,明确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填报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煤层气项目备案程序,指导地州和企业做好煤层气备案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服务力度,立足我区煤层气资源优势,以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塔里木盆地北缘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区为重点,实施煤层气项目随报随审,加大煤层气开发利用资金激励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动煤层气勘探开发,为有效改善民生、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