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局《关于开展煤矿汛期水害防治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7月11日,监察执法四处对宏晟煤矿开展以水害防治为主的“1+N”式监察执法。
检查组听取了煤矿汇报,重点对 “三专两探一撤”、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水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深入井下并结合煤矿灾害特点检查采掘工作面及主要排水泵房、水仓,现场对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工、水泵工等进行“逢查必考”。检查结束后,组织煤矿投资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通报会,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具体建议。
检查组要求,一是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切实提高对防汛形势严峻性的思想认识,超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二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细化煤矿防汛应急工作细则;三要以此次专项监察为契机,以隐患问题为导向,加强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责任、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和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限时整改。四要扎实做好汛期“三防”工作,及时掌握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建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制度,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积水坑可能影响矿井安全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