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 “11·1”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3年11月1日3时20分左右,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家坡煤矿”)生产准备队当班职工魏新鹏在4106运输顺槽作业时晕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2日10时47分死亡。事件发生后,该矿向咸阳市煤炭工业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报告了事件情况。
11月3日,咸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共同参与的文家坡煤矿“11·1”事故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最终认定文家坡煤矿职工魏新鹏为突发性疾病死亡,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11月24日,咸阳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文家坡煤矿“11·1”事故提出核销申请。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现对文家坡煤矿“11·1”事故予以统计核销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受理电话:029-87671628、029-87425215(传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