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文件指出,本次煤炭产品监督抽查在全州八县(市)实际抽取33组样品。本次民用散煤检验项目主要为灰分、全硫、挥发分等3项关键性指标。
检验结果显示,本次商品煤州级监督抽查,下达计划35批次,实际抽样检验33批次,均在销售领域抽样,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全硫”,通过煤炭监督抽查工作的开展,临夏州民用煤炭质量基本稳定,但点状、随机性煤炭不合格问题仍然存在。
随着夏季来临,建议各级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夏秋季煤炭价格下调,煤炭经营户进货储备的关键节点,按照“冬病夏治”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和执法抽样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煤炭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加强煤炭质量、大气污染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煤炭经营单位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煤炭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
全文如下: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全州商品煤质量管控,提升全州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州生产、经销的商品煤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监督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样品抽取和检验
本次煤炭产品监督抽查在全州八县(市)实际抽取33组样品。样品抽取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样品封存严格履行确认程序。抽样及检验工作由临夏州质量技术检测所所承担。样品检验严格按照商品煤国家标准GB 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的意见》(甘工信发﹝2019﹞307号)要求进行,力争全面反映全州销售、使用的商品煤质量状况,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检验项目及判定依据
本次民用散煤检验项目主要为灰分、全硫、挥发分等3项关键性指标。依据《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依据按照GB34169-2017、GB34170-2017有关规范和标准开展检验工作。
根据《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商品煤采样按照GB 475-2008《商品煤样采取方法》执行,制样按照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执行,检验依据GB34169-2017、GB34170-2017有关规范和标准规定开展检验工作。
三、检验结果及分析
本次商品煤州级监督抽查,下达计划35批次,实际抽样检验33批次,均在销售领域抽样,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全硫”,通过煤炭监督抽查工作的开展,临夏州民用煤炭质量基本稳定,但点状、随机性煤炭不合格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夏季来临,建议各级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夏秋季煤炭价格下调,煤炭经营户进货储备的关键节点,按照“冬病夏治”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和执法抽样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煤炭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加强煤炭质量、大气污染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煤炭经营单位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煤炭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
附件:临夏州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结果企业汇总表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临夏州2024年第一季度商品煤质量州级监督抽查结果企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