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对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10·31”事故予以核销的公示
2023年10月31日,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煤业)发生一起职工死亡事故,死亡1人。
事故发生后,该矿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蒲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2023年10月31日,蒲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核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谈话问询及外部调查等,对黑龙煤业“10·31”事故死者死亡原因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认定,黑龙煤业“10·31”事故排除生产安全事故。2023年11月15日,蒲县人民政府对黑龙煤业“10·31”事故提出核销申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现对黑龙煤业“10·31”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受理电话:0351-4094909、0351-40949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