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平煤股份发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该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 4,002,668,261.20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相关条款,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 2024 年 3 月 11 日股本 2,449,848,609 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9.90 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