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于近日印发通知,将在7月至9月份开展2024年度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据悉,此次专项监察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具体部署,目的是持续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硬措施》共有八个方面,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求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监察是落实《硬措施》第一条的具体体现,为确保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有力抓手。
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按照通知,该局将成立责任监察领导小组和3个监察组,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负责人述职、查阅资料、谈话问询、闭卷考试、职工座谈、问卷调查和通报反馈等方式,对全省27家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同领域分管负责人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监察。
此次监察工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履行技术管理职责情况、重大灾害治理情况、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情况、事故报告和处置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监察指令执行情况等十一项内容以及监察组研判分析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此外,为做实做细责任监察,充分发挥“查事警人、查人促事、查下促上”的作用,督促、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通知要求,各监察组要细化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由下向上验证检查,对多层级管理的煤矿企业,原则上先检查下级公司,再检查上级公司,要验证下级公司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否在上级公司。
监察结束后及时向被监察单位通报监察情况并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要求提出追责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