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
文件指出,将进一步优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转报流程和煤矿项目核准转报流程。
优化自治区能源局委托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审查总规及总规环评环节,将委托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并行办理,并压缩专家评审时间,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总规环评转报国家时间由平均3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压减时限43%。自治区能源局通过日常工作对接和压实盟市责任,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通过加强与自治区有关厅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缩短煤矿项目核准事项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文物等部门项目开发意见的环节时间,将征求意见环节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煤矿项目核准转报国家由平均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50%。
同时,优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评估流程。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评估,如需省级电网公司配合,可会同盟市供电公司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并出具评估意见,无需征得省级电网公司同意。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方案管理流程也得到来优化。企业编制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相关方案时,将新能源规划建设厂址需要取得省级电网公司出具的同意意见,由省级电网公司出具调整为盟市供电公司出具。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盟市供电公司对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开展评审、评估。
此外,还下放了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管理权限。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管理权限,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放到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及预警,按季度提出本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规模,及时开展项目审批和建设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建设规模,抄报自治区能源局备案;自治区能源局负责统筹集中式新能源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指导盟市和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优化了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确定权限。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确定权限,由省级电网公司优化调整为盟市供电公司。省级电网公司结合辖区负荷用电变化趋势,统筹组织开展配电网承载能力预警;各盟市供电公司分旗县开展配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及预警,按季度确定并公布消纳空间及预警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