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用散煤治理工作,精准有效打击经营民用散煤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全市民用散煤销售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举报内容
1.无照经营散煤的线索;
2.禁燃区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线索;
3.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线索。
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举报电话
(0543)8339030、833903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时间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底。
注意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销售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
2.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3.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