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80号
2025年4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曲靖市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12·20”较大煤仓溃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矿安云〔2025〕19号)移送云南省能源局,载明:恒达煤矿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并提请依法暂扣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省能源局依法暂扣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050049〕)。
2025年10月21日,曲靖市能源局上报《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返还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曲能源请〔2025〕95号),相关材料明确该矿经复产验收,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申请返还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相关规定,云南省能源局决定依法返还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050049〕)。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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