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信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等文件要求,龙岩永定东中煤矿有限公司东中煤矿的产能和瓦斯等级信息予以变更公布。
已公布正常生产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旦失效或有效期届满,有关该煤矿的公布信息即自行废止。公布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发生变化的,以证照颁发部门的最新结果为准。已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不作为认定有关煤矿证照问题的依据。我委经核实相关信息后,在下一次产能公布时统一更新。
福建省煤矿产能和瓦斯等级情况
生产煤矿
序号 | 煤矿名称 | 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瓦斯 等级 | 自燃发火类型 | 煤尘爆炸 危险性 指数 | 备注 |
一 | 龙岩市 | ||||||
1 | 龙岩永定东中煤矿有限公司东中煤矿 | 45 | (闽)MK安许证字〔2025〕K1 | 低瓦斯矿井 | 不易自燃 | 无爆炸性 | 产能增加 |
说明:公布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均为按矿井设计(按年工作日330天计算)确定的生产能力。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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