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一个时期以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
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通报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稿作了说明。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络员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关闭小煤矿12209处,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亿吨左右,全国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以大管小”工作,已整合改造小煤矿1119处。其中,兼并、收购小煤矿801处。到2010年底,全国最多允许保留年产能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9952处。
骆琳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们对安全生产形势既要看到总体趋向好转的一面,更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和任务依然艰巨的一面。近几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在全国原煤产量每年增加2亿多吨的情况下,实现了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百万吨死亡率三个明显下降,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4.94下降到2008年的1.18。今年一季度,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2%和12.8%。但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仍占事故总量的80%。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
骆琳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基础。目前,煤矿结构虽然得到初步调整,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所加强。但是,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不断深入,阻力会越来越大,煤矿整顿关闭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契机,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要加强政策研究,努力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强小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要克服畏难情绪,站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来看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落实七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妥善解决煤矿整顿关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把整顿关闭工作抓实抓好,维护矿区稳定。要抓住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突出问题,加大依法打击和治理的力度。要紧紧盯住那些事故多发频发、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煤矿,下功夫进行治理整顿,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不能手软。要注意总结小煤矿加强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装备、维护矿工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尽快使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通报显示,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7年底,全国共关闭小煤矿11155处,提前半年实现煤矿整顿关闭三年“攻坚战”关闭小煤矿1万处的目标。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逐步深入,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资源整合矿井审批程序复杂、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等问题仍然存在。统计显示,2008年,由于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重大以上事故22起,死亡417人,分别占煤矿重大以上事故总起数的57.9%,总死亡人数的59%。
通报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简化资源整合矿井审批程序、尽快出台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