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日前,市安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调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察模式。为此,该局要求全体人员:一要加强学习,掌握精神实质;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责;三要制定学习方案,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为如皋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作贡献。
日期:2009-09-12 来源:如皋动态 作者:如皋动态
关键词: 安监局
为更好地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日前,市安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调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察模式。为此,该局要求全体人员:一要加强学习,掌握精神实质;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责;三要制定学习方案,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为如皋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作贡献。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国际煤炭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煤炭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煤炭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煤炭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