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重庆市政府安委会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由六大重点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即 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专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报市政府安办备案。
同时规定:市安监局牵头建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市城乡建委、市安监局牵头建立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重庆煤监局牵头建立煤矿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市交委牵头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市质监局牵头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领导下,负责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重大决策;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评估本行业月度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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