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公布 《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原则上按以下公式测算:某省 (区、市)获得补助金额=该省 (区、市)关闭煤矿总数×单位补助基数×(1+矿井平均生产能力系数+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系数+地区差异系数)。其中,单位补助基数根据预算安排的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当年关闭矿井实际数量、淘汰落后能力等因素确定。矿井平均生产能力系数:3万吨/年以下取值0;3-6万吨/年取值0.1;6万吨/年以上取值0.2.职工平均人员系数:30人/万吨以下取值0,30-45人/万吨取值0.1,45人/万吨以上取值0.2.地区差异系数:华北、华东地区和其他地区的产煤大省取值0;东北、中南和西南地区取值0.1;西北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取值0.2.